【性侵女同志】無業男涉扮女人性侵女同志 被告向警方解釋「姐姐」意思是「哥哥姐姐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9/30 13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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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(30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(資料圖片)

29歲無業男於女同志交友應用程式中自稱是「TB」(Tomboy),認識年約20歲女同志後,相約對方到酒店後涉強姦及非禮,案件今(30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被告替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時指,於女同志交友程式填上「TB」是「亂咁㩒」,至於被稱呼「姐姐」而未有否認,被告解釋是「哥哥姐姐意思」,「大過佢嘅意思」。

被告曾子豪(現年30歲),被控1項強姦及1項非禮罪,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27日,在觀塘一酒店房間內強姦及猥䙝侵犯X。

控方今於庭上播放被告替警方進行的錄影會面片段,警方問及有否見過英文字眼「TB」(Tomboy)及「Lesbian」(女同性戀者)等字時,被告表示「唔記得」、「好少睇到」,亦不清楚其解釋。被問及「女同志」解釋時,被告指是女同女拍拖。

被告承認曾以手機安裝女同志交友程式「Butterfly」,但忘記所用登記電郵及用户,至於用户資料填上「TB」,被告向警方解釋是「亂咁㩒」。

警方指調查下發現被告於程式中對話時,曾被稱呼「姐姐」而未有否認,被告表示「無解釋」。警方問及知否「姐姐」的意思時,被告稱「哥哥姐姐意思」,「大過佢嘅意思」。警方再問及是否理解被對方稱呼為「姐姐」時,被告表示「唔記得」。

警方問及被告安裝「Butterfly」時,有否留意簡介為「18歲以上女性lesbian專屬」,被告表示「無印象、無見過」。

另外,事主X的學長Y供稱,案發當日X致電稱「好驚,啱啱嗰個人唔係女人」。Y遂與X會面,X稱「啱啱響酒店同一個唔識嘅網友開房,但在不同意下被真嘅陽具插入下體」。X提及經過1小時前戲後,她用手觸摸到「真嘅陽具」,由於她以為是玩具,因此感到震驚,Y指X提及是經女同志交友程式認識對方。

Y供稱,X表示沒有服食過避孕藥及事後丸,他認為須向外界尋求協助,遂致電風雨蘭及社署熱線。Y指考慮是否報警時有疑慮,主要擔心身分會被披露,兩人並討論X的情況是否構成強姦,Y供稱當時向X指「事前你不知道對方係男人,如何俾同意呢」,最終X明白自己的處境屬於被人強姦,兩人在社工陪同下報警。

聆訊下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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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